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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不服從,台式嬉皮運動

27/08/2013 |石之瑜|中國時報
江揆最近提點公民不服從運動要符合文明。其實台灣的公民不服從已經相當文明,江揆與其注重禮貌,不如認識不服從運動反射出的社會需要。
     目前不服從運動表面甚囂塵上,實則力道微弱,只是表達不服從的願望。他們藉由各種議題群集,故意讓外界(尤其是印象中有權有勢或立場保守的人)感到不安。然而在生活上,參加者或在聲援的網友並未真正開發出與既往不同的模式,這不但令想要不服從的自己沮喪,卻也弔詭地繼續為不服從運動提供能量
     不服從運動的隱現與突發,猶如60年代嬉皮運動的隔代遺傳,兩者之間存在大量的共通性。首先是他們成長的時代都相對富裕,在美國是40年代中期以降,在台灣是80年代中期以降。而他們進入社會之際,遭遇政治停滯與文化失焦,面臨一個煩悶的社會經濟環境。一切都很制式,但卻沒有前景,缺乏可追求的高遠目標,沒有宏大的論述,公共空間中的口號空洞貧乏,政客貪婪虛偽,處處充斥無力感,了無奮鬥的動力
     在生活無虞,但自己又無法獨立思考或自力更生的軟弱感覺中待久了,當然會對自己的狀況不耐,甚至衍生出自怨。可是,沒有明確對象可責難或發洩,這在60年代發展出了頹廢文化,透過自暴自棄的表演,抗拒權威。嬉皮運動與60年代末期的學潮構成一體兩面,年輕世代指控制度暴力與國家壓迫,在歐美釀成風潮,其間各地都借毛澤東思想發言,對領導階層進行政治騷擾。
     公民不服從運動也在一個煩悶的社會經濟條件中孕育,年輕人不能決定自己的未來,反而受各種制度約束,即使通過制度考驗,依舊不能保障美好生活。結果一切顯得虛偽不合理,大家開始對體制與階層抱持懷疑。這樣的氛圍讓任何社會事件都充滿易燃性。故只要能聚焦,不論是出於偶然或刻意引導,都讓人想擺脫掩護政客濫權操縱的制度,嬉皮運動與不服從運動便從超越自己發展到抗拒制度
     所以,所謂不服從不是江揆期盼的高尚的文明,頹廢或破壞才是主流。故意反其道而行,是在質樸的發洩不滿的情感,所以才能立即反映部分人心歸向。其間雖無任何特定對象,但任何人事物都可能變成是特定對象,尤其是有足以代表公權威的對象,拆政府就是典型的一種抗拒制度的態度。然而,不服從運動就像是嬉皮運動,依附在權威體制下小打小鬧,充其量是在麻木的社會經濟環境中,重新感覺自己,賦予自己生命,而不是真正具備有改造社會或推翻制度的能量。這是由體制造成,也是在體制內才可能發生的運動。
     (作者為台大政治學系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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